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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导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13日
 
  

各县(市、区)发改委,市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市信江新区经发局,鹰潭供电公司: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能源局关于切实做好春节两会期间能源供应保障及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赣能综字〔2018〕1号)精神,保障我市的电力安全运行,根据“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我局拟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导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时间

  2018年1月16—17日。

  二、督导对象

  此次被纳入督导范围的项目为: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童家110kV输变电工程,贵溪中元地面光伏电站,贵溪市河潭镇丰田村、河潭村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余江阳旭地面光伏电站,余江金余地面光伏电站,余江县平定乡光伏扶贫电站,余江县洪湖乡苏家村、平定乡洪桥村和石艾村光伏扶贫扩面工程。

  督导行程安排详见附表。

  三、督导内容

  电源和电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执行国家有关电力生产和电力施工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电力生产和施工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建设、现场安全管理等情况。

  四、其它事项

  1、请各县(市、区)发改部门做好本辖区内其它(未纳入此次督导范围)电力项目的安全督导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于1月31日前报送我局;

  2、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地方电力安全管理责任,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建立电力项目安全督导长效机制,常抓不懈,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请此次被督导的项目当地县(市、区)发改部门通知本辖区内企业做好准备工作。

  附表:督导行程安排表

    

                   2018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督导行程安排表

县(市、区)

时间

督导对象

督导单位

月湖区

1月16日上午

9:00—10:30

鹰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鹰潭市能源局、月湖区发改委、有关专家

1月16日上午

11:00—11:30

童家110KV输变电工程

贵溪市

1月17日下午

14:00—14:40

贵溪中元地面光伏电站

鹰潭市能源局、贵溪市发改委、有关专家

15:00—15:30

贵溪河潭镇丰田村光伏扶贫

扩面工程

15:40—16:00

贵溪河潭镇河潭村光伏扶贫

扩面工程

余江县

1月17日上午

9:00—11:30

余江阳旭光伏电站、洪湖乡苏家村光伏扶贫扩面工程、余江县平定乡光伏扶贫电站、余江县平定乡洪桥村光伏扶贫扩面工程

鹰潭市能源局、余江县发改委、有关专家

1月17日下午

14:00—15:00

余江县平定乡石艾村光伏扶贫电站、余江金余地面光伏电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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