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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1月03日
 
  

各县(市、区)发改委,龙虎山景区经贸局、鹰潭高新区科经局、信江新区经发局,国网鹰潭供电公司、贵溪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鹰潭华润燃气有限公司,江西省天然气有限公司抚州管理处、中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南昌管理处鹰潭分输站、中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江西输油管理处鹰潭输油站:

  近日省发改委下发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1421号),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落实文件要求,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能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工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和“管行业管安全”的原则开展油气管道保护检查,加强可中断负荷政策宣传,完善有序用电方案,督促指导各能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温暖过冬。

  二、各能源企业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保供精神,发挥保供主体责任,加强节假日巡查检查和值班值守,保障设备可靠运行,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三、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通过报纸、网站、短信

  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保民生、保能源供应的有效举措,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遇有情况及时上报。

  附件:《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能源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1421号)

  2017122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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