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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建设项目邀请招标的审批
发布日期: 2008年09月25日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江西省实施〈招标投标法〉办法》;

3、《江西省重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省政府令第76号)。

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不宜公开招标的市重点建设项目,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申请材料目录

1、项目法人(建设单位)依法成立的证明文件;

2、项目有关批文: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文件或项目申请报告书核准文件;

3、邀请招标申请报告;

4、采用邀请招标的理由及证明材料;

5、邀请招标方案:工程概况、招标项目、标段划分、投标单位资质要求、招标机构、招标工作计划等。

审批时限

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委领导批准,延长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审批收费

不收费

办理流程

1、项目法人(市重点建设项目)向市发改委书面提出邀请招标申请

2、市发改委审查书面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3、市发改委批准或不予批准。

受理机构

市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

责任部门

市重点办

咨询电话

0701-6443592

监管措施

监督投诉电话:0701-6433295

监督邮箱:ytfgwjcs@yingt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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