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事项办事指南调研表
事项名称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的审批
办理单位
鹰潭市发改委
办理地点
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A区2楼
办理对象
政府性资金项目单位
行使(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
2、《鹰潭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鹰府发[2013]29号)。
事项(办理)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办理)条件
1、项目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
2、项目勘察设计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承担;
3、初步设计按照国家规范规定要求编制,内容达到深度要求;
4、初步设计经审核,由项目行业主管部门或县(市、区)发改委申报;
5、权限内项目由市发改委进行审批;权限以上项目,由市发改委初审后报省发改委审批。
申请材料
1、初步设计申报文件一式二份;
2、初步设计文本一式五份,地勘报告一份,设计材料光盘一份;
3、可研报告及批复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事项(办理)程序
该许可事项由市发改委设审科受理。先由受理人员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后由经办人负责对项目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进行审查,申请人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初步设计文件并达到审批条件的,提交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完成后由受理人向申请人送达审批意见。
法定(办理)期限
30个工作日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承诺(办理)期限
自收到初步设计报告及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审批基本条件,尚需补充何项工作,是否受理等;对符合审查条件的项目,7个工作日内安排进行审查;自收到符合条件的修改初步设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批复
收费标准
无收费
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
0701-6440305
在线办理链接
请到行政服务中心发改委窗口办理
备 注
无
联系人姓名
黄旭辉
所在部门
E-MAIL
Fgw644030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