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公安消防支队:
报来《关于申请鹰潭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信江新区公安消防大、中队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审批的请示》(鹰公消字〔2017〕4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鹰潭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信江新区公安消防大、中队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该项目位于信江新区,余信贵大道以南、月季路以西地块。 项目总建筑面积18269.28㎡,其中公寓房项目占地面积8245㎡,建筑面积7670.25㎡,主要建设2栋11层88套公寓房和1栋门卫用房,以及室外道路、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信江新区公安消防大、中队项目占地面积15297㎡,建筑面积10599.03㎡,主要建设应急指挥中心、体能训练馆、训练塔、室外训练区及道路、绿化、景观等配套设施。
二、总平面及建筑设计
进一步优化调整总图布置和建筑设计,满足规范和使用功能。
三、结构设计
1.基础结构形式。基本同意公寓楼、设备房采用机械钻孔桩,公寓门卫采用独立基础;大、中队应急指挥中心、室内体能训练馆、大队门卫采用独立基础,训练塔采用机械钻孔桩。
2.上部结构形式。基本同意公寓楼采用框剪结构,其他建筑采用框架结构。
四、给排水、电气等设计
按有关规范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给排水、电气等设计,保证安全性和可实施性。
五、工程概算
经审核,确定项目总概算为5257.06万元,其中公寓房项目概算2116.13万元,信江新区公安消防大、中队项目概算3140.93万元,具体分项投资见附表。
特此批复
附件:1.鹰潭市公安消防支队公寓房工程概算表
2.信江新区公安消防大、中队工程概算表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